□蔣璟璟
近日,市場監管總局對外發布《餐飲服務連鎖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》(以下簡稱《規定》),加強餐飲服務連鎖企業食品安全監督管理,督促其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。在責任分擔機制方面,《規定》要求,餐飲服務連鎖企業實行貫通式管理,建立總部每月調度、分支機構每周排查、門店每日管控的工作制度和機制。相關負責人表示,“市場監管部門要告誡廣大餐飲連鎖企業——不能只開店、不管店!不能只收費、不擔責!”。(中新社)
整體餐飲市場中,連鎖型企業的占比呈走高態勢。理論上,連鎖餐飲有標準化和規模效應這兩個最大優勢。所以,即便算不上多好吃,連鎖餐飲至少也應該勝在價格合算、安全衛生、品控穩定。然而,從現實情況看,不少連鎖餐飲門店卻是頻頻翻車,這其中甚至有全球大牌連鎖企業。在此語境下,以立法推動餐飲服務連鎖企業強化自身責任、完善內部管理,就顯得尤為必要。隨著新規的發布,連鎖餐飲的規范化經營,有了更為周密的指引、更為強力的監管。
“不能只開店、不管店!不能只收費、不擔責”,這句近乎于大白話的警告,其實揭示了連鎖餐飲的深層結構性矛盾。現實中,所謂“連鎖餐飲”,其實是兩重意義上的生意,既是餐飲生意,也是商管生意。前者是把菜品賣給消費者賺錢,后者則是把品牌授于加盟商獲利……而對總部來說,后者才是大錢。于是乎,我們看到,不少連鎖餐飲企業,大搞激進拓店,加盟門檻一降再降。日常對門店的管理,更是無從談起。店越開越多,品質越來越水的,不在少數。
其實,長盛不衰的連鎖餐飲金字招牌畢竟少之又少,更多的是“各領風騷三五年”。這就造成了連鎖餐飲市場的短視化傾向,總部想著盡可能快、盡可能多地掙加盟費,而門店則想著在合約期內“應賺盡賺”。都在想著榨取品牌的剩余價值,而沒有足夠的動力來維護好品牌。一個餐飲品牌玩壞了之后,再開始玩“副牌”“小號”,如此循環往復——實際上,很多餐飲商管企業,都在滾動開發、孵化和推廣著各種新品牌,大號練廢了,換個馬甲,隨時準備卷土重來。